SINOFACE|海华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563|回复: 0

轉成正式綠卡才可申請入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2-19 11:54: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 世界日报  作者: 陳梅律師主答
一綠卡讀者問:
( v4 G: m8 J0 _我和美國公民先生2008年11月14日在馬來西亞註冊結婚,通過美國駐馬來西亞領事館申請入境。2009年5月28日入境美國,拿的是兩年的條件綠卡。條件綠卡明年5月到期,我照理來說2011年3月要申請兩年條件綠卡轉為永久綠卡。本人與先生的婚姻在2011年11月滿三周年。我打電話去移民局問過,第一次他們說在美國住滿綠卡的兩年,結婚滿三年就可以申請入籍。第二次他們說要綠卡滿三年才能申請入籍。請問哪個正確?如果第一個是正確的話,請問:我是否可以在2011年3月直接申請入籍而免除條件綠卡轉永久綠卡?因為在同年的11月14日我和先生的婚姻就滿三年了。本人來美之後沒有出過境,也沒有打算出境,而且沒有孩子和兄弟姐妹。3 V! x3 q" P# z
答:
/ n$ W7 w/ L, z  B8 H0 X5 Z你從移民局詢問處得到的資訊不是完整的資訊,也可能是被你理解得不全面。就你的情況來說, 首先你一定要從正式綠卡轉成永久綠卡。如果你不能獲得正式綠卡, 不論你結婚多少年也不能申請入籍。這也就是說, 你若拿到永久綠卡, 加上結婚已有三年, 你就可以申請入籍。這並不等同於你只要結婚三年, 加上有了條件綠卡, 你就可以申請入籍。所以,你應該在明年2月28日後先遞上申請永久綠卡的I-751申請, 等你獲得永久綠卡後再遞交入籍申請。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SINOFACE|海华网  

GMT-5, 2024-5-10 09:58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