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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2 14: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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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其实并不是很冷静,在那个警察在我耳边问我:这样是不是开心了?我还是火气冲上头,大声地回复这个警察:我就是很开心!我很享受这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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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 A. V) {, ~; A4 Q0 G3 Y但是也许是多年的法律从业经验,让我能够在那种场面,仍然保持一些思考能力。警察暴力以前都听别人诉说,或者从报纸上看到,这次终于亲身经历了,而且眼看事情无可避免地会继续下去了。我就想坦然一点,怕也没有用。决心承受所有的事,既然怕也没有用,躲也躲不开,就大胆面对,和他斗一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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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R' M8 J! A! c3 [: a/ {$ v1 w4 Y& I我就博一博美国的民主和法制!美国不是一个民主社会吗?不是一个保护人权的国家吗?如果我真的坐牢了,证明所谓的民主法制都是假的。如果我赢了,说明人权确实是受到保护的,那么只要你确实是无辜的,你有什么理由去怕面对一个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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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 \0 E @! q! s* B在刑法上有:诬告反坐的规定,我想美国警察还有操守宣誓和面临伪证罪的风险。; T/ \6 ?. R- ^3 |4 _# U4 f
9 K7 g* A% l# b; J2 f4 R在他告我的同时,如果我不服反诉,他自己本身也要面对相应的法律风险。事后分析一下,警察要面临的法律压力并不会比被陷害的人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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