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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渡无罪,赞成的请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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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0 23:25: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应该说偷渡是一件风险性非常大的行为,为什么在中国偷渡屡禁不止,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头,后浪前赴又后继,这其中原因就是偷渡产生的巨大利诱,俗语说杀头生意有人做,赔本生意没人做,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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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p0 u7 M/ X; [8 _偷渡有罪吗?不,偷渡无罪,老百姓追求幸福生会,追求富裕有错吗?应该说偷渡是中国现阶段基本国情的具体体现,因为我们国家还很穷,很多人还在失业,受苦受难,这种情况下偷渡自然而然就成为一些人迅速脱贫致富的一个捷径,与其在国内累死穷死,还不如铤而走险不成功便成仁,因此偷渡虽不值得提倡,但可以理解,为偷渡而死难者值得所有人的同情,至少他们没有坑蒙拐骗,没有杀人放火,他们的行为并不会给其他人带来伤害,至少偷渡比诈骗更厚道,偷渡只为自己、为家人,而诈骗却会伤及无数无辜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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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7 D7 [. ]" q! ~5 i, a" J, k& C7 S因此,我不得不说这两天论坛上个别人对偷渡死难者幸灾乐祸,甚至落井下石的行为实在很不人道,也非常可悲,孟子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人死大于天,何况这些死去的人并没有伤及无辜,他们只是为追求自己的幸福生活铤而走险而已,他们的行为纵然为国法所不容,但却为人情为社会所理解和宽容,偷渡无罪,偷渡死难者值得同情。: q" F2 ^4 O( N& O; W, S4 y, \, v8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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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一起为偷渡死难者默哀吧。5 u& T4 c: v: Z% ~& H1 J

3 a- K3 G7 [) \- D                              作者:太直(福建论坛超级版主)
发表于 2009-10-21 00:3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支持你的看法
发表于 2009-10-21 00:55:27 | 显示全部楼层
偷渡无罪
发表于 2009-10-21 00:56:3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 E4 k( m) X' ^- Y/ ?0 i4 k
为死去的同胞默哀
发表于 2009-10-21 01:0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在大陆有工作6-7千工资。干吗还要偷渡?
发表于 2009-10-21 01: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偷渡无罪,在大陆工作难找,难生活啊。不过讲实话那些蛇头太不负责任了,不应该有他们的出现,但是没有蛇头,偷渡者又怎么偷渡呢。
发表于 2009-10-21 01:38:42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中国到美国,我们只是寻找自己的生活方式,寻找属于自己的天地,我们犯的是什么样的罪行,所谓的偷渡不过是一个名词,一个强加在我们头上的名词,或许美国人有资格这样说我们,因为,我们来到这里或多或少有影响到他们的生活,在中国的大老爷们有什么资格讲我们,其实很多文章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在这里我也不一一举例,我们可以有一万个一千个理由来反驳他们,说真的--我一点也不喜欢美国,远离家乡,每逢佳节倍思亲,我们有多少的无赖啊,谁又知道。
发表于 2009-10-21 01:5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偷渡无罪 支持 社会就是这样郁闷啊
发表于 2009-10-21 20:39:50 | 显示全部楼层
赞成~还不是就为了两个字——“生活”
发表于 2009-10-21 20:57: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谋生偷渡本来就没有罪。。中国刑法:关于为了谋生而偷越国边境的,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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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偷渡者有罪:利用不法手段,为牟取非法暴利,而参与组织或者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才有罪。
9 H4 @$ K( M3 n, z  E( H4 e! F8 J; K  d' c% J" y
偷渡者回国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不是犯罪受罚,是受治安行政处罚。大家不要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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