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 b( a4 E4 S4 iK-1入境申請綠卡讀者Sug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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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K1入境,並在三個月內結婚。我想問的第一個問題是:我們可否不申請臨時綠卡、直接在結婚兩年後申請長期綠卡?第二個問題是擁有Medicaid是否影響申請綠卡?如果移民局認為這樣構成了美國政府的負擔,那我們要怎麼補救才不影響綠卡申請? - P1 K, R& x6 P& u"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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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綠卡申請獲批准的時候,如果你們結婚已超過兩年,那你得到的就是永久綠卡,但移民法規定以K-1入境的外籍人士,必須在入境後兩年內向移民局提出申請綠卡。現在紐約州移民局辦理I-485處理時間(Processing Time)大約是半年左右,你們可以自己計算在何時提出申請為最佳時間,既沒有超過移民局規定的兩年期限,同時也可以獲得永久綠卡。如果在申請綠卡時,你們的收入達不到移民局的規定,你們也可以請符合資格的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人為你作副擔保人。你信上沒有說明清楚你還是你的美籍配偶擁有Medicaid。如是後者,應該沒有問題。但如果是你,那要看一看你是在什麼情況下領取Medicaid和其他政府補助的。如果你現在就變成了「公眾負擔」,在轉正時可能要做很多解釋工作。 . a1 r$ C/ H& R) s. F# }$ x6 u$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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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梅律師主答 2 a8 l; {/ a. j0 T$ P# G
: a5 h, H( h' u6 | h1 N来源:世界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