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类是偷渡客,以我的福建老乡居多。美国华人中流传这么一句话:“全世界怕美国,美国怕长乐”,说的就是大量偷渡到美国的福州长乐人。现在的纽约唐人街几乎成了福州的“飞地”,在那里听到最多的就是福州话,其次是普通话,再次是广东话,很少人说英语。偷渡客到了美国之后,基本上在华人餐馆偷打工――或当帮厨,或当服务员,或送外卖,一天工作12个小时以上,晚上好多人挤在地下室居住,英文电视又看不懂,简直毫无生活乐趣可言。他们的目标就是赚多多的钱,然后转合法身份。为了达到在美国合法居留的目的,他们往往花钱请律师,向美国当局申请所谓的“政治庇护”(比如中国的一胎化政策)。这样,他们赚的钱,除了偿还巨额的偷渡费(据说现在的行情是5万美元左右)外,还要付高昂的律师费(一两万美元),刚开始那几年一般剩不了几个银子。许多国内乡亲只看到偷渡客七八年甚至十多年后取得合法身份,初次回国时摆出的那副“衣锦还乡”的派头,和他们在老家盖的小洋楼,却不知道他们在外吃尽了苦头。你完全可以把他们在美国的生活质量和内地到沿海打工的民工相比拟,只是他们每小时赚的钱是国内的几倍罢了。我有位表哥原先在长乐某银行当科长,年纪轻轻,权力不小,日子过得挺滋润的。80年代末,他随大流偷渡来美,先替人打工,后自己开餐馆。由于他的文化程度和见识都比一般的偷渡客高出许多,所以事业很快上了台阶,现在他已拥有3处房产,但却落得个锥间盘突出的毛病。虽然已是家财万贯,可他每天还得围着餐馆转,似乎一刻都停不来。他感慨地说,如果在国内有好的工作,实在没有必要出来。
(图片说明:福州拔地而起的小洋楼远比政府打击偷渡的宣传更有说服力,这恐怕是福州沿海偷渡现象难以杜绝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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