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回:记者采访/ X! _0 q6 J4 L3 z" U
N$ J; F, R, G: H$ X) C( \; Y 话说在2005年1月24日那天,林宏剑来到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准备参加庭审。庭审开始前看见经办的刘法官正在与人通电话,从通话内容中可以听出,是一位电视台的记者王丽蓉(音)向刘法官询问最近审理的案子情况,想从中选择一件,采访当事人,并在电视上播出来。刘法官向她介绍了几个案子,都不中她的意。后来说到了宏剑上一次起诉福州移动公司有关月租费的案子,王记者很感兴趣,询问了一些细节,当得知宏剑此时正好在法院的时候,马上表示要采访。王记者征求宏剑意见时,自称是福州电视台《法眼》栏目的,希望宏剑能够接受采访,将自己与福州移动公司打官司的前前后后都说出来,让广大市民了解了解。宏剑愉快的同意了。$ W7 C, U% l$ e# ?7 s$ Q
王记者先是要求宏剑到位于连潘路附近的福州市电视中心去找她,后来大概是想了想,又觉得不妥吧,就直接到法院来了。" J1 J/ g8 \, b; T* ? F* f
王记者来时,正好上午的开庭已经结束。随同她到来的是一位摄像师,只见他摆好三角架,架好摄像机,将上一次案件的有关资料都录了进去,又拍了一些法庭的镜头。王记者初步与宏剑沟通了一下,然后就来到楼下的空旷处,开始进行正式的采访录像。
/ R9 ]! b/ f( M; n1 u, i 王记者:请问你为什么会打这场官司? @# Y4 b$ w: [8 t! g
宏剑大致说了一下情况,也就是背了一下起诉书上“事实与理由”的那部分。
2 R5 m$ y# D, r- U2 r 王记者:只不过是多收了几毛钱,就要到法院起诉?4 d; Q9 L/ E; Y( D
宏剑:虽然对于个人用户来说,这几毛钱微不足道。但移动公司的用户是十分众多的,加起来就很可观了。我提起诉讼的目的,就是要引起福州移动公司的重视,然后改正这个错误,以便更好的为消费者服务。
0 s3 J: W- |: E2 J# f 王记者:你打这个官司,亲戚朋友怎么看?! {% |% \6 L/ N) |
宏剑:他们不怎么支持。' q( D+ P3 T5 U0 A h+ U
王记者:你对一审判决满意吗?$ R. y9 _) B8 p6 _6 V' a
宏剑:基本满意。因为我主要是看诉讼请求的第一项,只要这一项法院支持了,我就算赢了,其它的就算都不支持也没关系。
5 v3 o( i3 p# m) k4 z& t: e3 ]1 t/ R( J1 T 王记者:那你为什么还要上诉?" c I" j7 M5 J0 p
宏剑:因为一审判决的一百元,对比我为了打这场官司而付出的,还远远不够。
! W9 q3 }( h) ~ 各位看官,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