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人平等會屬下振興商業服務中心13日在曼哈坦華埠舉辦關於攤販執照和營業許可規定的講座。紐約市消費者委員會社區關係副主任黃君杰和紐約市衛生局流動食物項目主管Joseph Caleb分別介紹了普通攤販和食物類攤販的執照和許可簽發現況。
黃君杰解釋,普通攤販(General Vending)和食物攤販(Food Vending)分屬不同部門管理,且政府對兩類攤販營業規定也不一樣,因此攤販要清楚自己的業務和尋求資訊的地方。紐約市消費局主管普通類攤販執照(General Vending License)簽發規定如下:第一、若經營非食物類普通攤販生意,只要有執照(license)即可開始,不需許可 (permit)。但目前消費局此執照的發放幾乎停止,除非申請者是退伍軍人或殘障人士。第二、普通攤販執照不可自動轉讓他人使用。若持有者不再經營攤販,應把執照交還政府。第三、政府對普通類攤販的流動推車尺寸有規定,不超過5呎高、8呎寬。且必須距建築物入口20呎外,不能堵住火災緊急出口。
Joseph Caleb則介紹衛生局對食物類攤販的要求。第一、食物類攤販必須同時持有執照和許可才可營業。第二、因執照屬個人持有,許可是貼在流動推車上,所以若攤販若只有執照,也可通過向有許可的朋友租借流動車的方式營業,不過營業時,許可和推車的主人要在場。第三、衛生局目前仍開放食物類攤販執照(Food Vending License)的簽發,申請者基本都可獲得。但食物類攤販許可(Food Vending Permit)簽發則十分緩慢,即使申請者已在等待名單上(waiting list),要獲得許可也要五年左右。第四、持有執照是申請許可的前提條件。若攤販還未獲得執照,即使申請許可也不會有機會獲得簽發。第五、對需處理食物(process food)的推車,例如肉類等,規定尺寸為6呎6吋長,3呎3吋寬。而對不需處理(non-process)食物的推車,例如蔬果類,目前沒有對其寬度的規定,長度規定則是10呎。
此外Caleb特別介紹現有一種針對經營蔬果的「綠色推車許可」(Green Cart Permit)正開放簽發,鼓勵申請。詳情可查詢網站nyc.gov/greencarts或致電311。
Read more:
世界新聞網-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