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权立宏律师温馨提示:本文解答了四封读者来信。详情敬请仔细阅读全文。】
【读者来信(一)】尊敬的权立宏律师,我叫阿X。我是來自香港,中國,今年十九歲。
而就 我所知,沒有多少個香港人可以因為抽獎而成功拿到綠卡。
可行的方法可以嘗試去申請綠卡嘛?2.我們有一個親屬姑媽(我爸爸的姐姐),
【权立宏律师解答】这位读者的来信比较长,但总结一下,主要是两个问题。一个是学生身份在读书期间如何能挣一些钱来付学费和生存;另一个问题是如何做美国获得绿卡。如果你的年龄在18岁以下,你可以考虑你姑姑领养你。
【读者来信(二)】权立宏律师,您好,我从“美国中文网”的论坛上看到您关于移民美国的文章,也想向您咨询一个有关问题。我是中国大陆的“美国研究”爱好者,数十年来一直对美国问题感兴趣,但是从没有去过那里。由于很快就要退休了,我希望能在退休后去美国实地考察,然后写一些书。我希望考察的内容主要是:1,美国的风土人情、民风民俗;2,一个普通美国人的一生:包括生老病死、婚丧嫁娶、生活细节等等;3,通过考察美国的社会、地理、尤其是风水环境,找出美国为什么能成为世界上最强大国家的原因;4,这些原因能为世界的发展提供哪些经验;我本人是英语专业的,语言基本没有问题。我并不想移民到那里,对于退休的人士来说,在哪里生活都一样。我退休后每月有一千美元左右的退休金,有全额的医疗保险,我还有其他技能,每年可有十万美元的收入,但是市场只在中国。我希望每年在国内干半年,然后去美国考察半年,每年出一本书。我不会在美国工作,倒有可能雇用一些当地人为我服务。我不知道美国的移民政策中有没有可适用于我这种情况的条款,我的愿望能否实现?我应当申请那种签证?尊敬的权律师,类似我这种情况的案例,您是否处理过?盼望能得到您的指导。给您添麻烦了。谢谢!
【权立宏律师解答】首先,很佩服您的雄心壮志,可以说是“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根据您所提供的情况,到美国来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你应该在美国找一个邀请人,可以是个人或者单位,邀请您到美国来旅游。另外,
【读者来信(三)】您好权立宏律师:我是K1签证来美国的,和美国公民结婚已经3年了,我现在是10年绿卡,我怎样为我女儿申请来美国呢?如果我请你做为我们的律师是怎样收费。谢谢回复。
【解答】如果你女儿的年龄在18岁以下,可以由你的公民配偶来申请,
【读者来信(四)】您好权立宏律师, 从你的誓言和行为,证实你确实是一个群众信得过的好律师,在此想请教一个问题。如果子女巳经济担保让父母获得绿卡,来美后因家庭矛盾,子女可以找什么理由,不做経济担保人,把父母綠卡撤消吗?或乘父母短期离境回国,制造入境障碍。谢谢您。03/31/2011.
【解答】首先感谢您的夸奖。根据权立宏律师的经验,撤销绿卡往往比申请绿卡更难。如果以前的申请材料是真实的,那么是很难撤销的。入境障碍是很难制造的,除非有被警察抓到记录。或者离时间超过一年。
权立宏律师律师楼有四位律师,Peter L. Quan, Leslie
Sultan, Zachary Gold*, 和 Jessica
Rhodes-Knowlton*(*of cousel)。受理下述案件:意外伤害,紧急保释,政治庇护,重新开案,联邦上诉,离婚和刑事辩护。地址:美
国纽约华埠东百老汇43号401室;英文地址:43 E. Broadway, Suite 401, New York, NY 10002;电话:212-608-4508。电子邮件:quanlushi@gmail.com。定稿于2011年05月07 日于纽约福州(136)。
图:权立宏律师(Peter L. Quan, Esq.)和同事们如果您想阅读更多权律师的文章,敬请访问http://www.sinovision.net/clients.php?act=details&id=3058 (“意外请找权律师”)。权立宏律师受理下述案件:意外伤害,紧急保释,政治庇护,重新开案,联邦上诉,离婚和刑事辩护。另外,权立宏律师的八十多篇专栏文章已编定成册(《学习美国法律,学会保护自己》),办理邮购。(警告:©本文章受国际知识产权法保护,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侵权必究。)(责任编辑:寿孝椿,刘雪弘)(未完待续)
权立宏律师(Peter L. Quan, Esq.)、法学博士,专栏作家地址:美国纽约华埠东百老汇43号401室(43 E. Broadway, Suite 401, New
York, NY 10002);电话: 212-608-4508,电子邮件:quanlushi@gmail.com。来邮件的读者同意电子邮件地址和来信被加入权立宏律师的“身在纽约,思念祖国”论坛(http://groups.google.com/group/nychina0307)和“美国中文网”的权立宏律师论坛。有关这方面或者有关意外伤害的问题和宝贵意见,请 E-MAIL电子邮件至: quanlushi@gmail.com。信件可能会被适当修改。信件和文章的版权属权律师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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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5, 2024-4-17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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