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ws110 发表于 2011-8-14 12:22:42

联邦上诉法院:奥巴马医改违宪

来源: 侨报         【侨报网编译王晓翀8月12日报道】一个联邦上诉法庭周五裁定,奥巴马总统签署的医改法要求民众必须购买医疗保险、否则将面临惩罚的规定违宪。这一裁决无疑是给白宫的又一打击。
        据路透社报道,位于亚特兰大的联邦第十一巡回上诉法庭当天宣布,国会要求民众必须买医保的做法超越了它的权限。不过,该法庭的3位法官认为,涉及广泛的医改法中其它内容依然有效。
        强制规定每个国民都必须购买医疗保险是2010年医改法的基石。现在,大家普遍认为,这个所谓的“个人强迫令”(individual mandate)是否合法,将由联邦最高法院来裁定。而奥巴马政府此前已为此项规定做了符合宪法宗旨的辩护。
        联邦第十一巡回上诉法庭此项裁决的起因是全美26个州对医改法中强迫民众购买医疗保险的规定提出了挑战。这26个州认为,即将在2014年生效的“个人强迫令”违宪,因为国会无权强迫民众购买医保,也无权因他们不购买医保而对他们进行惩罚。
        一个由3名法官组成的小组在裁决书中写道:“这个经济上的强迫令体现了对国会权威全新的和可能不受限制的肯定,即它有能力迫使国民购买他们本选择不买的昂贵医疗保险产品,并且要他们一生每个月都一再购买那种保险产品。”
        奥巴马及其政府迫切希望医改法有助于解决医保成本激增的问题,并将覆盖面推广至另外3000万没有医保的民众。他们坚持说,依据宪法的商业条款,要求民众必须购买医保的规定是合法的。法官小组中的马库斯(Stanley Marcus)法官在裁决时对奥巴马政府表示支持。
        目前,医改法许多内容已在实行中。
        这次裁决和辛辛那提第六巡回上诉法庭之前支持“个人强迫令”的裁决相冲突。此案已经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
        裁决医改法违宪意味着什么?
        【侨报网编译王晓翀8月12日报道】一个联邦上诉法庭周五裁定奥巴马总统医改法的一项基本内容违宪,这对符合宪法的法律、医疗保险业、美国国家政治、以及各州都将产生影响。
        据路透社报道,联邦第十一巡回上诉法庭的法官当天裁定医改法中个人必须购买医保否则将遭到处罚的规定违宪,但认为国会去年通过、奥巴马签字的法律中的其它部分仍然有效。以下是这一裁决在4个方面的含义。
        法律——几乎每个人都认为,至少一个挑战医改法是否合宪的官司最终将打到联邦最高法院,可能要到明年。联邦第十一巡回上诉法庭的裁决从一个方面显示了最高法院会怎样判这个案子,它可能保留医改法的大部分内容,但扔掉要求国民购买医疗保险的所谓“个人强制令”。
        医保业——废除“个人强制令”将影响医疗保险公司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医保改革,特别是在为保险单定价时候。没有了“个人强制令”,保险费可能会上涨,因为该强制令可以确保一个大规模稳定的保险购买群体。
        国家政治——这项裁决可能更加助长保守派的气势,他们一直讽刺这项医改计划为“奥巴马医改”(Obamacare)。有人认为,共和党去年中期选举中势力大增和不少选民厌恶医改法不无关联。而在奥巴马希望赢得连任的2012年大选,医改问题势必仍将是一大热点。如果最高法院的裁决和上诉法庭的一样,民主党人奥巴马将设法说服国会对“个人强制令”进行修改。而此时的民主党无法同时控制国会两院,奥巴马恐怕无法轻松获得国会的支持,
        州——上诉法庭周五的裁决源于全国50个州中26个州的一起诉讼,而医改法大部分内容的实施需要由这些州来具体负责。除了担心实施的成本,这些州还指责医改法侵犯了它们的权利。今年早些时候,密苏里及其它对医改法进行批评的州曾决定:“如果无法打败他们,那就加入他们。”他们提出交换条件以换得医改的实行,并希望藉此影响并限制医疗改革。但是,这些州近来陆续采取了强硬路线。此次裁决由仅次于最高法院的上诉法庭作出,无疑会鼓励它们进一步抗拒,反对该法在其地盘上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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